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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筑工程监理概述  我国在建设领域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有十来年的历史,在此期间,我国建设监理经过规划准备、试点和稳步发展阶段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运行体制,较好地促进了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设监理队伍得到了锻炼和发展,监理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监理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的方向健康稳步发展。所谓工程建设监理,就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工程建设费用、进度、质量按计划实现,确保工程建设科学推进,并达到节约费用、保持质量、高效运作的目的。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二、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监理制在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只有认真研究和分析这些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才能更好地推进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认识上存在误区   部分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代理、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也有的业主对工程项目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不全授权,使监理的广度和深度难以达到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要求。业主始终有一错误意识:我花钱雇你,有事就得我做主。从监理方面来讲,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严重阻碍了监理工程师对工作的开展。   (二)体制不合理,存在不正当竞争   在当前监理市场中,有许多监理单位是隶属一些政府部门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社会化组织。有的政府部门行使权力批转监理任务,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建设单位不重点考察监理单位的各种内在因素如何,而是一味的对监理取费进行压价,监理单位为了中标也违心地降价,这必然形成监理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和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定的物质经济基础,就不可能有比较好的工作质量作标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格影响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健康发展。   (三)监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是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岗位转行而来的。监理从业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总体文化水平偏低,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监理企业待遇偏低,很难花本钱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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